为什么会出责任事故?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按照企业经营规律解决好经营和安全问题,很多问题被掩盖了,没有得到真正解决。再大的国企也要把它当企业。要遵循国际惯例。上游肯定个头儿要大,要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能力。但是,卖电在商店就可以卖,社区也可以卖,报亭也可以卖,要把不该由大型国有企业经营的东西划出来。属于竞争性领域的,要让渡给民企,比如加油站,不是国企主业的东西应该弄出去,这些也是应该改革的。搞活国企,国企要不断有优质资产,这样就会促进竞争。要制定相关的法律,从制度上改。现在国企有很大程度的虚胖。
过去政府觉得连一碗牛肉面的价格都要监管,但是明显的价格垄断却不管,这不符合三中全会精神。在价格监管方面,到底哪些应该是中央政府重点监管的,哪些是应该下放的。有的是要下放给地方政府,有的是要下放给社会机构、社会组织,实行自律性式管理,或者行业规范性的管理。总之,要建立一个比较符合市场机制的价格管理体制。就是要确立企业自主定价。什么叫企业自主定价,就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价。企业不能自主定价,资源就不能充分由市场来配置。企业自主定价可以作为价格改革的突破点,立马就可以做,比如说成品油定价。
从20crmo无缝钢管价格改革来讲,我认为如果只是在原来的机制上修修补补,不能体现价格改革的大步往前迈进。大步迈进就是往前走。价格不能由政府通过算成本和利润定价,价格应该由市场来决定,亏本还是大赚,完全应该由市场来决定。政府的责任就是不要让企业垄断性地赚钱。这是我说的价格改革。打破垄断要落实到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上。因为三中全会提出国企要搞活,到底是混合所有制,还是什么,我觉得这是实现形式,这是为了在所有制上有所突破。首先应回归国企的企业属性。但是我认为核心不在这里,核心就是国有企业首先是一个企业,企业要由企业家经营,如果不把它按照企业看待,认为它是一个特殊的组织,承担很多别的责任,又按照很多其他的方法去管理,市场竞争好多规律就切断了,就形成一个很扭曲的东西。
无非是担心企业把价格定高了,搞价格垄断,我觉得这个担心是多余的。如果中石油、中石化不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定价,搞价格垄断,正好就在它们头上改。所以我们可以叫人家自主定价。我们也要相信企业,我觉得企业也不会胡乱定价。反而是没有政府给它们扛着了,它们会更加认真地分析市场供求趋势,更加谨慎地制定产品价格。改革要用市场环境去约束,政府可以从监管的角度干预。定价不合理,老百姓会反对,消费者也会反对;如果垄断价格,违背市场规则,政府就给开罚单。这样,就会逼着我们完善管理机制。所以我觉得应该让企业有自主权。三中全会说得很清楚,国有经济、民营经济都是市场经济,既然都是市场经济,为什么国有企业就没有自主定价权,这从道理上也说不通。气价涉及到城市基础设施等,但是也应该以市场定价为主。按照全会的精神,哪些是竞争性价格,要划出来。哪些应该属于竞争环节形成的价格,我觉得零售电价应该逐步市场化。
对能源领域的影响比较大的改革有几个:第一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,这是一条主线;第二是关于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,涉及到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民营企业更多平等进入能源领域;第三是天然气、电力等的价格改革,这是突破的重点,这样能源领域的改革就能推进。我们不要再强调每一个具体改革都要搞顶层设计才能推进,三中全会的决定就是最大的顶层设计,改革的目标已经提出来了,改革的路径可以多元化。总体上我讲两个话题。
从价格改革实现三中全会之后的能源改革突破。近期落实三中全会决定必须要突破的是什么?应该是价格改革。定价权的让渡要推进。既然三中全会提出了要改革价格,那么政府就是要和下放审批权一样,让渡定价权。让渡清单搞出来了,就不能再继续打着完善价格机制的旗号继续延续政府对价格的管制。这是从政府方面谈价格改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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