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,因各种原因在聊城以外住院就医的参保人不断增多,发生的医疗费如何报销成了他们十分关心的问题。对于在外地就医,医疗保险有相关政策规定,具体如下:
参保人在外地住院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:一是限于我市医疗条件需要转到济南、北京等大城市就医治疗的;二是因工作原因或随子女长期在聊城以外地区居住、或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的参保人,患病后在居住地住院的;三是在因公出差、旅游、探亲或学生放假回家等期间突发急病就诊的。
对第一种情况,在转外地就医之前,须到医保处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,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转外治疗的降低报销比例。
对第二种情况,应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居住或长期驻外登记手续,并在居住地选择公立医院作为自己的定点医院,患病时到定点医院就医。
对第三种情况,参保人突发急、危、重病,可就近到当地公立医院就诊或住院治疗。如需转诊转院,须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备。
目前,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已经建成使用,在全国范围内,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并办理联网登记手续后,在市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以进 行异地联网报销,彻底解决患者垫付医疗费的压力。
需提醒的是:在聊城以外的地区就医,除突发急诊以外,别忘了事先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,以免影响医疗费的报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