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立财务公司在央企中很普遍,如中石化财务公司等,目的是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;可见,*ST鞍钢的议案很普通。但该议案共收到反对票1.6亿张,占比59.9%;赞成票仅1.1亿张,占比40.0%;弃权票10.2万张,占比较小。因为这是项关联交易,作为控股股东的鞍钢集团必须回避,所以他们并没有参与表决。
*ST鞍钢曾在同一地点召开股东大会,审议10项议案,其中就包括与鞍钢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《金融服务协议(2014~2015年度)》。当时该议案共收到反对票1.2亿张,占比53.3%,未超过三分之二,议案被否决。2013年10月18日该公司对议案作了部分修改,决定再度闯关。修改主要体现在贷款部分,*ST鞍钢将每年向鞍钢集团财务公司贷款额由不超过“120亿元”调低为不超过“75亿元”,贷款及贴现利息由不超过“6亿元”调低为不超过“4.5亿元”;鞍钢集团每年通过鞍钢集团财务公司向*ST鞍钢提供委托贷款金额由不超过“80亿元”调低为不超过“40亿元”,委托贷款利息由不超过“4亿元”调低为“2.5亿元”。
且反对票还多出近4000万张。由此可见,股东并非在意交易金额,他们反对的是这项交易;或是通过否决关联交易议案,以表达利益诉求。如上所述,财务公司在央企中很普遍,此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并无坏处。
2013年5月底,*ST鞍钢举行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,共审议10项议案,其中与鞍钢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《金融服务协议(2014~2015年度)》关联交易议案惨遭否决。*ST鞍钢今日公告称,2013年12月31日上午,公司在鞍钢东山宾馆举行股东大会,审议4项议案。表决结果显示,其中3项获得通过,1项被否决。
被否决的议案为*ST鞍钢与鞍钢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《金融服务协议(2014~2015年度)》。该协议约定,2014~2015年,*ST鞍钢每年在鞍钢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利息不超过0.5亿元,最高存款每日余额(含应计利息)不超过70亿元。*ST鞍钢每年在鞍钢集团财务公司贷款额不超过75亿元,贷款及贴现利息不超过4.5亿元;鞍钢集团每年通过鞍钢集团财务公司向*ST鞍钢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亿元,委托贷款利息不超过2.5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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